魏嬿婉接着说,所幸大阿哥如今还年少,一心都在读书习武上,她虽然不占先机,却也还来得及慢慢筹谋。
她说大阿哥素来喜欢诗文,也喜欢聪慧好学之人,她自知出身不高,不能同那些自幼读书识字的人相比,因此这些日子越发用功,私底下花了不少银钱,求管事嬷嬷教她识字,又陆陆续续置办了笔墨纸砚和字帖,这才没能立刻将更多银子送回家,请母亲千万不要见怪。
也幸好这些银子花得不算冤枉,自从她认得的字多了,大阿哥让她在书房当差的时候也多了,偶尔甚至还能同她说上几句话。
前些时候她做事得宜,还得了一块玉坠作赏,她自己没舍得换成银子,想着留给佐禄,叫弟弟往后上学时佩在腰间,一来显得体面,二来说不定还能沾一沾大阿哥的文运,将来若真能六元及第,做个状元郎,魏家的祖坟才算真正冒了青烟。
魏母看到这里,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封虽然有些言语说得直白、笔画也有些难看,却已经颇为规整的家书,竟是女儿亲手写的。
也是,这样要紧的事情,怎么能随随便便叫旁人代笔?若叫人看见了,岂不是平白多了一张嘴知道秘密?
再说识字总归是好事,她年轻时若不是也会写几个字、认几个数,那个死鬼当年还未必能一眼看中她呢。
这样一想,虽然还是心疼那些花出去的银子,却也勉强接受了。
再一看那样式精巧的玉坠,愈发心花怒放,只恨不得魏嬿婉再多学几个字、多得几回赏,最好明日便能叫大阿哥再也离不得她!
可惜这份欢喜并没有维持多久。
魏嬿婉接着说,与她一道当差的宫女中有个姓邹的姑娘,近来总同她不大对付,单是这个月便已经抢了她两回原该在大阿哥面前露脸的差事。
她心中不满,却也不敢反抗,只因对方家里有个弟弟,在富察家出资设立的明德书塾里念书,学问极好,前阵子竟被富察家的公子看中,挑去做了伴读,时常能跟着出入宫门。
她特地解释,富察家乃大阿哥的外祖家,那位富察公子每回来宫里,大阿哥都要见上一见,而姓邹的便仗着这层关系,想方设法抢到近前伺候。
信里说到这里,又道,那姓邹宫女的弟弟虽读了几年书,可若论相貌品行,实在没有半点能比得上佐禄,她这个做姐姐的最知道弟弟聪明,只是从前没遇上好先生,也没有真正用心罢了。
若佐禄也能进明德书塾读书,凭他的聪明,哪里会比别人差?说不得一两年便能将那人比下去,若再有幸得富察家公子看重,届时与她姐弟两个一里一外彼此照应,她在宫里的路自然也会顺当许多。
魏母也的确坐不住了。
男人最爱讲究一个近水楼台先得月!
嬿婉若连靠近大阿哥的机会都被人抢了,生得再漂亮又有什么用?
何况大阿哥那样的身份、那样的年纪,寻常那些搔首弄姿、眉来眼去的手段指定不能使,若真想让他另眼相看,多半还得是红袖添香!
再往深了说,女人自己的本事是一回事,身后有没有得力的娘家又是另一回事,那姓邹的小贱人若真有个能在富察家公子身边露脸的弟弟,一来二去,不就等于先在大阿哥外祖家那里挂上了号?
长此以往,定是要走到嬿婉前头去的!
信到最后,魏嬿婉又着重说了句,大阿哥素来最喜欢肯读书上进的人,也最厌恶不学无术、游手好闲之辈,平日里就喜欢把‘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’挂在嘴边,又说‘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’,若佐禄真能用心读书,哪日得富察家的公子看中,于她而言便是天大的助力。
等她真正站稳了脚跟,得偿所愿,自然会好好孝顺母亲,让母亲再不用受父亲去世以后吃过的那些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