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上了奚迟车,径直开向一家熟悉川菜馆,六点多天还没黑下来,橙红夕阳透进车窗,将狭窄空间里空气染得更加温热松软。
车里狭小空间,奚迟总觉得坐在副驾驶霍野离他特别近,存在感过于强。
属于另一个人清冽味道,若隐若现地往他鼻子里钻。
“你们几个人,是从四年前开始组乐队?”他找了个话题,缓解这种不自在感觉。
没想到他会主动问自己事,霍野意外地一挑眉,答道:“嗯,最开始就我跟施焱,他那时候还在音乐学院上学,就跟他同学在学校录音室试着录歌,慢慢有小酒吧联系我们去驻唱。”
“跟周雷第一回见,他是别乐队来砸场子,你看他现在满嘴不着调,当年更混,也算是不打不相识。孟一文这小孩儿,你一看就知道缺心眼,从老家被骗过来□□/工,认识我之后,又异想天开要学乐器,没想到他还真有点天赋……”
霍野靠在副驾驶椅背上,不紧不慢地跟他讲着组建乐队经历,神情松弛,说到有趣地方眼里漾起淡淡笑意。
奚迟默默听着,霍野说东西离他生活很遥远,却意外地很有意思。他更无可回避地意识到,分人格并不是一张脸谱,而是有独特人生轨迹人。
在路口等红绿灯时候,奚迟侧过脸看了他一眼,问道:“那你开始是怎么想到做吉他手?”
霍野捉到他眼神,声音里含着笑:“你对我经历很感兴趣?”
“……有一点。”奚迟承认。
“我在马里兰待过几年,那时候住地方对面是个小酒吧,有个流浪歌手每天晚上准时出现在门口,吉他盒子摆在面前,但没几个人给钱,酒吧老板也不待见他,还隔三岔五被抢劫殴打,那个街区治安烂得要命。”霍野向他讲起来。
奚迟盯着前路眼神微动。
“有一回我看见他快被打死了,就出手帮了一把,完了他找我说话,口音很重,我只能听懂个三四分吧,说这个酒吧是他和他爱人相遇地方,那把吉他是她送礼物,后来他爱人被奸杀了,一直找不到凶手。之后我每天回去时候,都给他买瓶酒,站在旁边听几首歌。”
“结果有一天,他突然消失了,留给我那把吉他跟一本乐谱,还有一张字条,说什么‘感谢你指引’。这礼物简直莫名其妙又沉重,我只能开始自学,偶尔去旁边音乐学院蹭蹭课,慢慢就好像成了我一部分。”
奚迟握着方向盘手指不由自主地捏紧。
“他没有消失,”他忽然开口,“他在某天早上,闯进一间公寓,开枪打死了四个人。”
“什么?”霍野一愣,扭过头看着他。
奚迟用清冷声线平静叙述道:“这四个人本就是嫌疑犯,买通证人加贿赂法官逃脱了制裁,而他始终没有放弃怀疑,杀死他们后,终于在公寓一块地板下发现了他未婚妻沾血内衣。”
霍野心生震撼,剑眉拧起,过了几秒道:“他是个真男人。”
奚迟听见他感慨,不置可否,眨了眨眼:“如果是你,也会这样做么?”
“会。”霍野很快回答,“如果我喜欢人遭遇这种事,我可能会做更绝,你呢?”
“有概率,他杀人确实无罪,我不赞同个人代替法律作审判。”奚迟语气淡淡,侧脸上看不出太多情绪。
霍野扯了扯嘴角:“那可能要等到这几个变态安享晚年,老公寓翻修,偶然发现他们像战利品一样封起来罪证。看来你是绝对理性主义者。”
奚迟记得从前也有人这么形容过他,总觉得不是什么好词。他不知道和霍野怎么聊到这些话题了,明明两人都不熟。
“对了,你怎么会知道那件事?”霍野问出了心里疑惑。
“案发公寓离我学校只隔几条街,当时实验室都在讨论这个新闻。”
奚迟刚才也很惊讶,因为霍野住地方离他也只有十分钟车程。
“你在霍普金斯读书?”霍野问。
奚迟点头:“嗯,当时在读博。”
霍野感叹:“我们居然一次都没碰见过。”
“可能是因为我不怎么出实验室吧,毕竟住在号称M国犯罪率最高地方。”奚迟轻轻弯了下唇。
霍野跟着翘起唇角:“那倒是,奚医生,聊聊你事儿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