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冥界良心小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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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百三十四章 司马寻身上的特质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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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为何会来呢?”嗡嗡略带沙哑声响,如泣如诉,而后归于沉寂。

“大抵是奈不过小鬼头的央求吧!”

而后再次归于沉寂。

“凡人眼拙,识不得你琉璃兽是保家卫国,稳固社稷所在,以讹传讹的将你当成需鲛人油的邪恶之物,白白被世人推来阻去,你倒也不计较这些。”戏谑的口吻。

“你在人世蹉跎百十年,仙界流传灯魂最是淡薄欲望之物,为何你竟如此贪恋红尘?”

“我也不知。”半晌后,淡淡回了一句。

红尘喧嚣,不适合灯魂清修,这些如何不知?只是那时的小鬼头让他放心不下,遂跟着他留在极东之地,如今自是不必了。

自己亲眼目睹小鬼从黄口小儿变成耄耋老叟,而后消失人世,凡人命如朝露,转瞬即逝。至于他后人,自是不需我陪伴,红尘无他,还有什么值得留恋不舍……

“凡人一世,草木一秋,而你,千年不死万年不灭的灯魂,妄图靠着渺小人类去温暖那漫长无际的岁月,痴人罢了。”

世道轮回,众生各安己道,方能生生不息,这些乱不得。

也不是小小灯魂乱的了……

“罢了,听说玉檀兄也在你那里?”开口再无萧瑟寂寥,独自活过千万年早已让他记忆消弭,虽不至眨眼即逝,可上百年已是极限了。

消弭也好,对于灯魂来说不是坏事。

“那你跟区区走吧!”

一人一灯,再无声响。

灯火在宽阔富丽的走廊里渐渐消散。

第二日。

皇宫内再无那群蝼蚁奴婢。

坊间流传的只有那盛世明君,大肚能容天下事。

只有那大殿内平白少了件尘封已久的死物,既然尘封已久,别人自是不会注意。

丢了,

也无妨。

新皇登基,殿前匾额处有一先皇遗诏。

上书:“吾儿,当你接此遗诏,父皇将告之你一皇室秘辛,那是历代先祖留于皇室子孙的辅助之物……”

将信将疑中,新皇念起了那古老咒语:“鬼怪者,皇之辅政也;诡道者,国之佐治也。”

徐徐声中,带着丝丝紧张与兴奋。

冉冉烟雾中,一人长衣水袖,发髻高束,面目皎如寒月,长身而立,缓缓行走间带着丝丝入扣的魅惑。

“陛下何事唤区区?”

清亮嗓音中带着难分真假的戏谑。

精,鬼怪也。

精,诡道也。

昆山之玉,随和之宝,生非不材,贡非不贵也?

无人不是踏着那条孤寂之路,浴血而来。

谁,都不例外。

世间万物不过如此。

“我儿,你把我这玉拿去当了吧。”

身体孱弱不已,不堪风霜,卧于病榻,只能将身家性命交于不可琢磨的命运了。

可面前的孩子不可如此。无论如何,都要让他活下去,他可是皇族骨血。

世上最尊,世上最卑。

如若我不是他生身之母,该有多好。

可世间终究没有回头路。

“母亲,那是父亲留给你,我要不得。”

软糯的稚音中带着几分不属于孩童成熟,罢了,你终究不会像别的孩童一般长大。

看着手中的玉,想着昔日那人誓言犹言在耳。此物为重要之物,可如今我们身处赵国,为奴为质子,朝不保夕,而那所谓等局势稳定后顾全我们母子,左不过权宜之计。他都自顾不暇,如何会记得一个歌姬呢。

更何况,纷繁乱世中,人心不可测度。

唯依靠己身罢了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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